主要职责
(一)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,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。
(二)深入贯彻区委决定,对全区政法工作提出全局性部署,推进平安禅城、法治禅城建设,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,深化智能化建设,确保社会大局稳定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、保障人民安居乐业。
(三)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,拟订政法工作的政策规定和重大措施,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。
(四)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,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,督促各镇(街道)、各相关部门落实综治维稳责任。
(五)统筹协调政法工作,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,统筹协调维护社会稳定、反邪教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创新社会治理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。
(六)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,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,研究和协调重大、疑难案件,推进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。
(七)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、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,落实中央、省委和市委政法改革有关部署,深化政法改革。
(八)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。
(九)完成区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办公时间(节假日除外):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-12:00、下午14:30--17:30。